10月29日,“临夏12岁女孩遭多东说念主强奸,警方未立案”一事有新阐扬。
女孩叔叔奉告,检方已受理其对办案民警失职、浪掷权柄的控告。检方回报案件在办理,办结后默契知。
事件归来
临夏12岁女孩被强奸案宣判,当地巡视、公安12东说念主被问责,曾“不予立案”
备受关心的“甘肃临夏12岁女孩被强奸案”,终于尘埃落定。
2023年4月17日下昼,临夏市东说念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东说念主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强奸案,被告东说念主周某某强奸案。
对被告东说念主马某甲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劫夺政事权利三年;对被告东说念主司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劫夺政事权利二年;对被告东说念主马某乙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劫夺政事权利一年。判决被告东说念主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共同补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东说念主精神安慰金90000元,医疗费、养分费、照应费、交通费、激情指令费等4500元,计较94500元。
对被告东说念主周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劫夺政事权利一年。判决被告东说念主周某某补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东说念主精神安慰金30000元,医疗费、养分费、照应费、交通费、激情指令费等1500元,计较315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东说念主马某甲、司某某于2021年7月30日,强奸未成年东说念主。被告东说念主马某乙对马某甲、司某某强奸行径提供匡助。被告东说念主周某某于2021年7月31日,强奸未成年东说念主。临夏市东说念主民法院以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周某某的作歹行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行径均已组成强奸罪,应照章重办。根据各被告东说念主作歹事实、作歹性质、情节和危害效力,遂作出上述判决。
临夏12岁女童报案被强奸
警方“不予立案”,嫌犯持了又放
据中国新闻周刊,2021年暑假,12岁的燕燕(假名)自裁了两次。一次恶梦般的网友碰面后,她报案被强奸,公安局却不予立案,三个嫌犯持了又放。
据羊城晚报,2022年5月30日,记者关心到一封对于“12岁残疾仙女燕燕(假名)被三名男人骗往甘肃临夏强奸”的举报信。举报信知道,2021年7月30日,燕燕被在网上意志的三名男人以“到公园游玩”为由从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愚弄到临夏市,后遭强奸。“事情发生后,燕燕曾有过自裁行径,现在无法平方上学。”
记者从那封举报信中看到,家属报案后,三名男人由临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带回讯问。但根据马先生提供的关连材料知道,2021年8月6日,临夏市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讲述书》称,针对马某某报案称被强奸一案,该局经审查后以为,无作歹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2021年9月3日,临夏市公安局作出《刑事复议决定书》称,经审查,以为此前该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了了、凭据充分、依据准确、要道正当,决定督察原决定。
随后,燕燕家属继续朝上一级公安机关苦求复核。2021年11月17日,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作出《刑事复核决定书》称,经审查,以为此前临夏市公安局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不清、凭据不及,决定驱除。
另据举报信本色,马先生称,在家属与关连单元反复换取,并合作带着燕燕赶赴病院作念了精神刚劲后,2022年头,他们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该案以“组织未成年东说念主淫乱罪”给予立案。但在案件叮嘱至临夏市巡视院后,巡视院以为该案不组成作歹,决定对嫌疑东说念主不予逮捕,并办理了取保候审。
2022年5月30日,马先生发布的《举报信》激发了公论极大的关心。次日,“临夏发布”微信公众号就“临夏12岁残疾女孩自述被三东说念主强奸,报案后未立案”一事发布情况通报,立地开导招引探问组,对事件进行全面探问。同日,作歹嫌疑东说念主被当地公安刑拘,4天后,当地巡视院批准逮捕。
本年3月27日,该案于临夏市法院开庭审理,马先生暗示,多名作歹嫌疑东说念主当庭认罪认罚,并对受害者家属抒发了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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